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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农村“三资”管理 提高“三资”使用效益
来源:天长市铜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:2010-01-22 被阅读389次

加强农村“三资”管理 提高“三资”使用效益

  铜城镇在乡镇区划调整后,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,积极探索农村资源、资产、资金(简称“三资”)管理途径,规范“三资”管理程序,不断提高“三资”使用效益,较好地防止了“三资”的非正常流失,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。
  一、深入调研,积极探索农村“三资”管理的新途径
  铜城镇由原铜城、安乐、高庙集镇三个镇于2007年4月合并而成,人口近8万人,面积222.8平方公里。2007年9月在原铜城镇并村的基础上又将39个村(街道)并成23个村(社区)。由于镇村区划调整时间短,人事变动幅度大,“三资”管理制度不健全,尤其是并村前一段时间内,少数村主要领导考虑年龄等诸多因素,对个人利益关心多,集体利益关心少,着眼眼前利益多,长远利益少等原因,不经批准,擅自突击随意处置集体资产,用于偿还债务,甚至滥发奖金福利。如某村原村干在集体林场承包期还有5年到期,相关矛盾没有处理好的情况下,又延包了25年,将延包款突击还债,甚至将村办公室卖掉,导致因用地与农户打官司。并村后一段时间内,少数村(社区)在财务管理上存在两本帐、两支笔审批现象,管理混乱,引起不必要的纠纷。凡此种种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,成为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。为此,镇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一方面及时派人调查情况,拿出处理方案,同时组织财政、农经、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全镇村(社区)的“三资”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清理,并建立健全台帐。据统计,全镇村(社区)资产总额达985万元,其中固定资产630万元,村集体拥有资源性资产林场984亩,水面905亩,经济田74亩。另一方面从根本上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,坚持从制度上创新,用制度来规范行为,用制度约束行为,用制度管理“三资”,把农村管理逐步引上规范化的轨道。
  二、强化领导,建立农村“三资”管理的制度机制
  发现问题,不解决问题,或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,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,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,坚持从体制、机制上着手,从制度创新上入手,才能防微杜渐,因势利导。为此,镇党委、政府于2008年6月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农村“三资”管理领导小组,并下设管理办公室,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,分管同志任副组长,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,办公室与农经站合署办公,实行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,具体负责农村资产、资金、资源的管理。同时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调研活动,召开村组干部、人大代表、村民代表座谈会,广泛征求各界人士对农村“三资”管理的意见、建议,并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及相关政策,制定了《铜城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〈试行〉》及《铜城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〈试行〉》等两个文件。“农村资产管理办法”包括总则、集体资产权属和范围,村集体资产经营和处置,管理和监督,责任追究,附则等6章共22条。“农村财务管理办法”包括总则、会计岗位,账户、收入、支出、票据、债权债务管理,财务监督和会计档案管理,责任追究、附则共十章36条,尤其是对收入、支出管理,债权清收及债务消化详细规定了有关程序及手续,如有违反,轻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,责令改正,重者追缴有关人资金,追究相关责任,构成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  三、规范运作,确保农村“三资”管理取得实效
  好的制度靠执行,好的程序靠规范,好的措施靠落实,否则于事无补。我镇“三资”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以来,镇“三资办”共接收7个村(社区)资产处置方案,其中4个村(社区)拍卖闲置办公场所,涉及处置金额34万元,1个社区按程序公开招标出租圩田114亩,租金由3.5万元提高至4.6万元,同时否决2个村的资产处置方案。在资产处置过程中,我们坚决做到“四化”:即一是前期调查细致化。由于现村(社区)均由2——4个小村合并而来,加之村“两委”换届选举后,人员精简,现任主要领导对有关资产情况不甚清楚,稍不慎,不仅资产处置不了,还会增添新的矛盾和纠纷,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镇“三资”办在村调查基础上扩大调查对象,了解更多情况,把矛盾和纠纷解决的关口前移,确保方案要更有操作性。二是具体操作规范化。在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,我们严格按“动意——资产价值的确认——实施”步骤进行。“动意”,由村(社区)两委提出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,再交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;“资产价值确认”,拟处置的集体资产由村“两委”和村民代表共同合理确定,认为必须经过评估的,由镇“三资办”牵头,委托具体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,其结果公示并报“三资”办备案;“实施”处置方案经政府批准后,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,镇“三资办”及相关部门派员跟踪监督执行。三是台帐管理标准化。凡已处置的资产各种材料齐全,村“两委”报告,各种会议记录,群众谈话笔录,党委政府批复,处置结果等,镇“三资办”均有专门台帐档案,并长期保存。四是实现社会和谐化,加强农村“三资”管理的目的不仅在于规范,在于提高使用效益,而且更重要的在于促进社会的和谐。在村级集体资产处置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,兼顾各方利益,确保社会稳定,凡不利于社会稳定不批准,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处置方案不通过。去年村“两委”换届时,有2个村群众反映村财务混乱,甚至拒绝参加选举,镇“三资办”及时进行清理公布,给群众以明白,还干部以清白,使选举顺利进行。
我镇通过实施“三资”管理,取得了一些成效,主要表现在:
  一是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土地管理走上制度化、规范化的轨道。近一年来没有发生一件违规处置资产的事件,在管理和使用上各村(社区)都能严格按民主、公开的原则进行。
  二是盘活了集体资产,增加了经济收入。由于程序公开、民主,各村(社区)的资产基本都被盘活,资产、资源对外公开招租、拍卖,效益明显,其中龙岗社区114亩圩田公开召开招租大会,租金由起初的3.1万元,招租到4.6万元,净增1.5万元。安乐社区旧办公楼公开拍卖,社区在村两委预估的价格基础上多获收益4.3万元(由11.2万元拍卖到15.5万元)。
  三是减少了矛盾,构建了和谐的党群、干群关系。过去好多村(社区)在管理资产上采取一言堂或私下交易,矛盾突出,上访不断。实施近一年来,各村(社区)在三资管理上没有发生一起因三资管理而引发的纠纷及上访事件,在全镇构建了一种和谐的党群、干群关系。
我镇在上级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,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在农村“三资”管理方面做了些有益的探索,但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与不断深化的农村改革的要求,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仍有较大差距。我们决心以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认真落实科学发展,不断探索,积极进取,取长补短,努力使农村“三资”管理管而不乱,管而不死,管好管活,使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,使村级集体经济效益越来越高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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